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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惕“非法中介” 做好“四要四不要”

来源:行业动态    发布时间:2025-03-26 23:02:30

  近年来,金融消费市场加快速度进行发展。部分不法中介机构以“代理退保”“代理理赔”“代理销售”为幌子,通过虚假承诺、编造证据等手段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。近日,厦门金融监管局发布《关于警惕保险领域“非法中介”的风险提示》,对常见的非法中介陷阱进行了详细剖析。

  不法分子通过社交平台、电话短信等渠道,宣称“可协助全额退保”“不成功不收费”,诱导金融消费者委托其办理退保业务。他们往往教唆金融消费者编造销售误导证据,通过恶意投诉、舆论造势等方式要求保险公司提高退保金额。但实际上,不法分子通常收取退保金额特殊的比例的费用作为手续费,甚至以“定金”“保证金”名义骗取前期费用,金融消费者最终损失远超正常退保,同时失去原有保险保障,甚至有可能因伪造证据被追究法律责任。

  这类不法分子通常在事故现场或医院附近主动接触受害人,以“高额赔偿”“快速理赔”为诱饵,诱导受害人委托其代理。他们活跃于交通事故、工伤等理赔案件中,通过伪造医疗证明、困难证明、夸大伤情等方式要求保险公司提高赔偿金额。在此过程中,金融消费者不仅支付高额费用,甚至个人敏感信息(如身份证、银行卡号)被不法分子转卖用于诈骗、借贷等非法活动。

  不法分子自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,以“正规商业车险”名义误导金融消费者购买“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”。他们以低廉价格吸引金融消费者,以“正规保险公司”“销售代理”为名收取费用。但必须要格外注意的是,“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”非保险业务,无法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获得保障。此类业务经营者非持牌保险机构,若发生交通事故,金融消费者可能面临没有办法获得足额赔偿的风险。

  针对上面讲述的情况,厦门金融监管局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,警惕“非法中介”,做好“四要四不要”。

  “四要”,即一要挑选出正规渠道:通过保险公司官方网站、热线、公众号或线下营业网点等渠道选购保险产品、办理保险理赔、退保等业务;二要保护个人隐私信息:切勿向陌生人提供身份证、银行卡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;三要理性评估风险:对“无偿代理”“零手续费”等承诺保持警惕,审慎签订授权代理合同;四要依:如遇纠纷可通过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热线、正规金融纠纷调解组织、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、微信小程序“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平台”等正规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  “四不要”,即一不要轻信第三方代理:拒绝“代投诉”“代退保”等中介,谨防个人隐私信息被转卖;二不要签署空白授权书:避免不法分子滥用委托权限进行非法操作;三不要参与伪造证据:捏造事实投诉可能构成欺诈,需承担法律责任;四不要拖延问题处理:纠纷宜尽早通过正规途径解决,避免损失扩大。